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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哪些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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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哪些前提?

发布日期:2021-08-11 09:15 来源:http://www.jstzgczj.com 点击: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哪些前提?
       一般指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接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两者并存,既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又符合投标者的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种方法,由投标人根据法律要求自行决定。投标者有独立而非无条件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立法还考虑到自行招标中可能存在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处理招标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报。

      依法设立是指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目的和宗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法律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查和登记手续办理设立手续。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招标代理机构,其服务宗旨是为投标人提供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投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社会中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会形成政企不分,对其他机构造成不公平待遇。
招投标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以下两个前提:
      (一)代理机构要有合法的代理资格
      这一前提要求首先要有合法的主体资格。由于机关作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产生和存在必然要经过法律程序。对于法人来说,必须具备法人所具备的条件和成立必须遵循的程序。这类合法主体资格的认定,一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为标准。该前提条件还要求代理机构进行相关代理活动,应当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明确规定代理机构的条件、范围和等级。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机关认定的范围。在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中,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代理机构必须有被代理人的授权
      被代理人的授权是代理行为发生的前提,也是代理行为发生的基础。如未获授权,或其授权期限已终止,则实施之"代理行为"无效,其法律后果应由行为人承担。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其“代理行为”超出了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其“代理行为”也由行为人承担。投标单位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招标范围。委派合同应具有招标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酬金、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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