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9-25 14:46 来源:http://www.jstzgczj.com 点击:
第一条 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成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政策和考试管理工作。
第二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具体工作分别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成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工作。
第四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个科目。
第五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等工具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可以采用“投标专用光盘”中附带的标书转换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转换为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数据交换标准》(以下简称《数据交换标准》)的标准PDF格式文件。投标人也可直接编制符合《数据交换标准》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上述转换、盐城招投标代理刻录、提交、不能导入时的检查、有关问题处理的办法等具体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异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远程评标管理人员应当每天登陆协调系统,查看外地提交的拟使用本地评委进行远程评标的申请,根据评标当天评标室空闲情况,对申请及时予以确认或要求延期。各省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每个工作日应当至少提供12个远程评标机位供异地评标使用,原则上异地评标申请不得无故拒绝。交易中心接受异地远程评标申请比例和拒绝比例将列入交易中心年度考核和交易中心分类定级评价指标。
第二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具体工作分别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成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工作。
第四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个科目。
第五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异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远程评标管理人员应当每天登陆协调系统,查看外地提交的拟使用本地评委进行远程评标的申请,根据评标当天评标室空闲情况,对申请及时予以确认或要求延期。各省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每个工作日应当至少提供12个远程评标机位供异地评标使用,原则上异地评标申请不得无故拒绝。交易中心接受异地远程评标申请比例和拒绝比例将列入交易中心年度考核和交易中心分类定级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