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日期:2017-08-19 00:00 来源:http://www.jstzgczj.com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相结合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竞争有序,合理收费,诚信经营,良好发展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本着守法、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部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盐城造价(建设部107号部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部令)、《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66号省长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
第三条 本公约是规范全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的行为准则。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热圈厂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造价咨询企业、外埠来盐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咨询企业及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应遵守本公约。
第四条 本公约签约自愿,经三分之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签约的造价咨询企业也必须遵守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部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盐城造价(建设部107号部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部令)、《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66号省长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
第三条 本公约是规范全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的行为准则。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热圈厂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造价咨询企业、外埠来盐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咨询企业及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应遵守本公约。
第四条 本公约签约自愿,经三分之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签约的造价咨询企业也必须遵守本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