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1)
发布日期:2017-01-20 10:59 来源:http://www.jstzgczj.com 点击:
一、目前住宅项目要求一房一验,该项费用是否包含在材料检验试验费中?
答:我省材料检验试验费费率0.18%中不包括一房一验的检测费用,仅包含施工单位制作材料检测试样、封裹并送达检测单位的费用。该项费用如发生时,由建设方支付。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规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该费用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支付,若发包人违反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垫付时,施工企业可向发包人收取该项费用,并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中。
二、执行机械台班定额,介于两种机械型号间的能否采用插入法?
答:执行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进(退)场、组拆装子目价格时,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介于机械台班定额中的两种型号之间时,应套用较高等级型号机械的单价,不采用插入法。
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型号与各专业计价表中定额子目的机械型号不同时,按计价表执行不调整。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中的单独发包的项目如何理解?
答:该文件第四条给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并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该注主要是指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如单独发包,分别按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取费;否则按土建工程取费。其他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按本表格对应项目执行。
四、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
1、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
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
2、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定额含量如何调整?
答:(1)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度在30m以上的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0.09台班/天,卷扬机台班扣除。
(2)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0.50。
3、两个或三个土建单位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卷扬机)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
答:(1)如实际只使用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应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处理,另外乘以系数:(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0.5+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1/3)/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2)如实际只使用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0.5Χ(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0.5+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1/3)/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3)当采用合同工期来确定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及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时,可按照各自所占比重确定上述系数。
例:甲(檐口高度在30m以内)、乙(檐口高度在20m以内)两个砖混结构单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甲工程定额工期为350天,乙工程定额工期290天,合同工期甲工程为280天、乙工程为230天,甲工程比乙工程早开工20日。请计算甲、乙两个单项工程的定额塔吊台班数量。
解:1、甲工程应套用22—7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
0.827台班/天×(280天-230天+230天×0.5)/280天=0.487台班/天
2、乙工程应套用22—6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
0.811台班/天×(230天×0.5)/230天=0.406台班/天
4、如实际使用的塔吊型号与定额不一致时,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仍按定额执行。
五、土建工程超高费定额使用不够明确,希望加以具体说明。
答:1、土建工程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费用。土建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0m时,超过20m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加人工降效系数为:20~30m为5%,20~40m为7.5%,20~50m为10%,以此类推,檐口高度每升高10m,降效系数递增2.5%。
2、为了方便套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编号进行适当调整,例如18—1子目为:18—1(1)人工降效(定额中的人工费)、18—1(2) 临时垃圾管道费(定额中的材料费)、18—1(3) 高压水泵摊销费(定额中的机械费),18—2~18—18子目以此类推,管理费及利润可分别计取。
3、根据建设部清单规范执行要求,人工降效属于分部分项项目。为简化计算,依法不招标工程应将人工降效费用作为分部分项项目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采用清单法计价工程的人工降效系数应按苏建定(2004)290号文件规定分别进入各定额子目综合单价内。我省建设厅2004年印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教材”已明确,高压水泵摊销费及临时垃圾管道费应作为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进行计算。
4、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降效费(定额中的人工费)系按26.00元/工日计算,预算人工工资调整文件应予执行,并计取相应施工费用。
六、措施费在结算中应如何调整?
答:我省苏建价(2005)593号文规定,对于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当发生工程量变更时,措施费中的模板、脚手费可作相应调整,而其他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等等)一般不再调整。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飘窗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飘窗高度按门窗洞口尺寸,长度按飘窗中心线洞口长度计算,弧形或折线形按照展开尺寸计算。
八、装饰工程使用甲方电梯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
答:对于包工包料装饰工程,当甲方提供电梯用于工程垂直运输时,垂直运输费应包含在工程造价内,并应将垂直运输费(22-29~22-40子目)中的机械费在确定含税工程造价之后退还甲方。
九、脚手架定额执行
1、单独天棚抹灰的系数应以“架889”页注1中的0.7为准,“架883”页第8条中“单独天棚抹灰……乘以0.1系数”一段文字取消。
2、单独搭设幕墙脚手架时,执行19—3及19—4子目乘0.6系数。
十、预应力钢筋工程执行问题
1、使用转角器张拉属非常规的操作工艺,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张拉,如在梁面、楼面上或梁端受阻时,既增加了材料,又费时费工,变角张拉并不是每个工程都会遇到,定额规定使用转角器张拉操作长度应按实计算,但实际操作有困难希望加以明确,以利计价工作的开展。同时预应力筋工作(操作)长度是否应包含在清单及预算工程量中?
答:定额中考虑的都是在梁端处正常张拉,使用转角器(变角张拉工艺)张拉操作长度应在定额规定的结构长度及操作长度基础上另外增加操作长度:无粘结钢绞线每个张拉端增加0.60m,有粘结钢绞线每个张拉端增加1.00m,且使用转角器张拉的锚具定额人工和机械乘1.10系数。
根据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预应力筋工作(操作)长度应包含在清单及预(结)算工程量中。
2、在计算锚具工程量的孔数时,时有争议出现,实际工作中应该以每个波纹管作为一个孔还是以锚具中的每一个孔作为一个孔为准?
答:计算锚具工程量时,应该以锚具中设计规定穿有钢绞线或碳素钢丝的每一个孔作为一个孔。
3、波纹管支架是否就是仅用于固定波纹管?另曲线形波纹管的设计图示长度应如何计算?
答:定额中的波纹管支架不仅用于固定波纹管,同时还用于固定锚具的埋件螺旋筋以及无粘结钢绞线等。曲线形波纹管的设计图示长度的计算方法应同钢绞线相同。
4、专业分包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编制檐口高度大于20m工程预(结)算时,是否可以按照定额规定计取超高人工降效及机械降效费用?
答:应该计取定额规定的人工降效费用,人工降效系数按照前面标准确定。
5、作为专业分包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怎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答: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及前面的答复,预应力专业公司应单独计取预应力工程造价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6、钢绞线是应用在工程结构上的十分重要的材料,对工程结构安全影响重大,生产厂家通常提供的钢绞线是出现的正误差。目前有关国家标准对钢绞线一般不称为理论重量,而改称为参考重量,且参考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的问题比较严重,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定额规定,钢绞线重量应按实际重量计算,具体可按施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的检测报告数据确定。当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明确钢绞线的单位重量时,对于Ф15.20mm的钢绞线参考净重量可以参照1.14kg/m确定。
7、由于建筑工程中预应力工程的施工特点是点多分散、施工中的间歇比较多而频繁,使得施工工效下降比较大,另外《建筑工程预应力施工规程(CECS180:2005)》也明确了30t以内的预应力工程是预应力筋和锚具用量较少的非一般工程,对非一般工程的界定是否可进行适当调整?
答:计价表第“筋127页”倒数第3行中的“设计用量在3吨以内时”调整为“平均每层结构设计用量在3吨以内且设计总用量在30吨以内时”。
8、当预应力构件长度超过60米时,预应力施工费时费工,费用应如何调整。
答:定额规定,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不分单跨、多跨以及单向双向布筋,构件长度在60米以内时,均按定额执行。当构件长度超过60米且整根通长放张的钢绞线及锚具的定额人工乘1.25系数。
十一、机械土方中在计算装载机铲松散土工程量时,是以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还是以松散土(虚方)体积为准?
答:应按照定额规定以天然实体积(自然方)为准。
十二、基坑锚喷护壁在第二章中已经有锚杆及钢筋网子目,但是“桩88”页注2及“筋127”页第9条又另有不同说法,实际工作中应以谁为准?
答:执行“桩90”页2—97~2—100子目,取消“桩88”页注2及“筋127”页第9条文字内容。
十三、“桩67”页注2的规定是否同时适用于方桩和管桩?
答:是的,适用于方桩也适用于管桩。
十四、建筑工程计价表中钻孔灌注砼桩使用商品砼子目人工数量是否有误?
答:“桩71”页2—39、2—40、2—41、2—42子目人工数量有误,该4个子目部分数据调整如下:
定额编号 |
2—39 |
2—40 |
2—41 |
2—42 |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价 |
数量 |
合价 |
数量 |
合价 |
数量 |
合价 |
综合单价 |
元 |
384.63 |
367.47 |
353.47 |
337.13 |
||||
人工费 |
元 |
8.32 |
12.48 |
7.54 |
11.70 |
||||
管理费 |
元 |
2.52 |
2.56 |
2.41 |
2.38 |
||||
利 润 |
元 |
1.44 |
1.46 |
1.38 |
1.36 |
||||
人 工 |
工日 |
0.32 |
8.32 |
0.48 |
12.48 |
0.29 |
7.54 |
0.45 |
11.70 |
十五、零830页中大理石洗漱台板工程量是按照展开面积计算还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答:零830页倒数第13行中“……工程量按平方米计算”改为“……工程量按台面投影面积(不扣除孔洞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