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盐城审计

新闻中心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法人代表、董事长: 唐嵘
盐城总公司: 
 话: 0515-89803301
 机: 18005102088
 箱: tz1088@163.com
 址: 盐城中南世纪城珺城2号楼一单元10楼
南京分公司: 
联系人: 唐伟
电 话: 025-82220872
手 机: 15850537888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文德东路35号开元大酒店26楼

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发布日期:2014-07-29 00:00 来源:http://www.jstzgczj.com 点击: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发布实施意见,要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注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和实际情况,坚定不移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要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扣减。施工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方面,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重大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督办,较大及以下事故查处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办。同时,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要予以曝光。

相关标签: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联系人
座机/手机号码
祥云平台技术支持